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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孩子后 见到孩子就烦躁

“一段婚姻的结束,对你们来说虽是一别两宽,各自安好。但对于女儿来说,是需要爸爸、母亲更加悉心的爱护与关心的新的最初……”

这段温情的话术来自普陀区人民法院法官写向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爸爹娘妈的一封信。

这份法官寄语的作者是普陀法院法官袁承志,也是一名新晋小学生的妈妈。本案的小友现在9岁,比自己孩子大不了多少,看到她的那天,触动了袁承志心底的柔软,与她聊了许久,认真倾听了小家伙的想法后,便萌生了动笔写下这些话的念头。

这则法官寄语的背后

又深藏着怎样的经历?

这是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夫妻双方因感情不与调解离婚已两年有余,女儿由父亲抚养。但妈妈认为,父亲忙于事业时常不在家,女儿由奶奶照顾,经常见差点父母,为使女儿有更为稳定健康的生活环境,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

通过对案件的梳理,本案的承办法官袁承志知道到:

1

女方按照调解协议约定的探望时间、方法进行探望时,偶尔会遇到男方的阻挠,而孩子也曾流露出想跟随妈妈生活的意愿,女方因此提起诉讼;

2

男方称为避免影响孩子学习,所以有时候不同意孩子跟着妈妈过夜;

3

在征求孩子意见时,孩子表示愿意与父亲共同生活,但想与妈妈多些日常接触。

思考到该案如果直接进行判决,社会效果欠佳,袁承志于是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耐心和他们进行沟通,最终女方表示尊重孩子意愿,申请撤诉。

“孩子跟随一方生活,并不意味着孩子的成长,可以摒弃另一方的关爱。希望你们能学会宽容与理解,学会理解与协商,共同见证孩子成长中的重要时刻。”袁承志叮嘱当事人。

结案后,袁承志写了这封寄语向双方当事人,希望当事人学会宽容,互谅互商,向予孩子更好的关爱与成长环境。

来源:普陀法院

【来源:舟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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